您好,欢迎来到陈刚律师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南充医疗事故律师,广安医疗律师,四川医疗纠纷律师,重庆医疗赔偿律师,南充交通事故律师,南充婚姻律师,南充合同律师,南充工伤律师,南充医疗律师网,遂宁医疗律师,达州医疗律师,合川医疗律师,巴中医疗律师
咨询热线:13696001800
新闻动态当前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正文

烟花虽然很美丽,但请远离它

发布于:2014/9/4 15:19:17     浏览:1384

烟花虽然很美丽,但请远离它

烟花虽然很美丽,但请远离它

案情简要:2010年2月19日,住某某县某某镇穿岩村二组的陈某六十大寿,家人为其举办寿宴。原告毕某某便应邀帮陈某家干些杂活,同时也为其祝寿。陈某的儿子陈小龙、女儿陈大梅、陈小梅三人在某某场镇王某处购买烟花两桶(其中80响一桶,60响一桶)为其父亲祝寿。烟花系花炮厂生产。当天晚上燃放烟花时,燃放其中一桶80响的烟花时,仅燃放3“响”后,其余“烟花”突然全部爆炸,烟花爆炸物飞溅至60米远,伤及当时正观看烟花燃放的16余人,其中原告伤情最重。原告右眼睛受伤,被立即送某某县人民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右眼角膜穿通伤”;右眼球内异物。经住院治疗于2010年3月23日出院,出院时右眼视力手动/20cm,无法矫正提高。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目前本案已判决:花炮厂赔偿原告183289.88 元,燃放烟花的一家赔偿原告9646.84元。虽然原告赢得了官司,但失明的右眼却再也不能重现光明。

友情链接
返回首页 | 律师介绍 | 咨询留言 | 行业新闻
陈刚律师网,南充医疗律师网版权所有 执业证号:15113200910630757 陈刚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696001800  蜀ICP备14022046号  川公网安备 51130202000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