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办理一起房产纠纷,法院明明通知开庭,双方都到了,法官硬是不开庭,要一直调解,实在令人汗颜!下附回避申请书
申请回避申请书
尊敬的XX县法院XX院长:
你好!
贵院审理陈X、陈X二人分别诉四川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5月19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当天原告XX,及陈X的代理人,被告的代理人均准时到达法院。主审法官陈XX先组织双方调解,并再三告知原告必须接受调解,否则本案是一个败诉的案子,要当事人不能听律师的,只能听他的。在原告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要求立即开庭审理后,陈XX法官依然不同意开庭审理。在有充分的时间情况下拒绝原告方正当的开庭审理的要求。并且还说开不开庭由法院说了算,我最多可以调解五次,又通知原告方于6月16日应诉。
我们认为,陈XX法官不按法院通知无故不开庭审理案件违法,违反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强迫原告调解违法,还未审理就告知本案会败诉违法。鉴于以上情形,若本案继续由陈XX法官审理,其合法性、公正性无法保证。故原告方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有其他不正当行为,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向院长申请审判员陈XX回避。请准许。
申请人:陈X、陈X
诉讼代理人:陈 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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