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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行政诉讼案件10月1日起集中管辖

发布于:2017/12/22 15:55:56     浏览:1319
南充市行政诉讼案件10月1日起集中管辖
内容来源:网络综合
2017年10月01日08:28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9月29日,南充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南充两级法院将从10月1日起,实施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南充中院将高坪区人民法院、西充县人民法院确定为集中试点法院。南充中院《关于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实施方案》显示:高坪法院集中管辖顺庆区、嘉陵区、西充县、营山县、蓬安县5个县(区)的一审普通行政诉讼案件;西充法院集中管辖高坪区、阆中市、南部县、仪陇县4个县(区、市)的一审普通行政诉讼案件。方案载明,行政非诉执行、原告选择本地法院管辖以及简易程序案件仍由非集中管辖法院受理。  为什么将高坪、西充作为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南充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是基于地域辐射因素,南充除三区外,阆南西、营蓬仪呈两条线,基于片区和距离的考虑,选择高坪区和西充是恰当的;其次是案件总量平衡因素,南充市诉讼案件数量长期以来居全省第二,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尤其是顺庆、南部、阆中等地特别突出,选择高坪、西充也在案件总量平衡上有所考虑。  老百姓还能不能在家门口打官司了?该负责人表示,在立案阶段,南充中院要求,非集中管辖法院对于坚持要在当地法院立案的,由非集中管辖法院立案庭负责登记立案、收取诉讼费,然后再把案件转至集中管辖法院。在审理阶段,南充法院倡导集中管辖法院多利用集中审理、巡回审理的方式,到非集中管辖法院去开庭审理案件。  此外,南充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手段,让信息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走路,从而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同时,高坪、西充两院在前期进行了充分的准备,配齐配强了行政审判队伍,加强了业务培训,向发达地区先进法院进行了学习,能够适应办案压力。  “南充中院将运用审级监督方式、典型案例、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两院的业务指导和案件监督,并在人财物上加以倾斜。”该负责人表示,南充两级法院将全力以赴,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依法促进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赵小颖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敬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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