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陈刚律师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南充医疗事故律师,广安医疗律师,四川医疗纠纷律师,重庆医疗赔偿律师,南充交通事故律师,南充婚姻律师,南充合同律师,南充工伤律师,南充医疗律师网,遂宁医疗律师,达州医疗律师,合川医疗律师,巴中医疗律师
咨询热线:13696001800
新闻动态当前位置:首页 > 诊疗常规 > 正文

精神科住院患者护理常规

发布于:2018/5/18 10:23:00     浏览:2283

精神科住院患者护理常规

 

除按一般护理常规及分级护理规定进行护理外,患者在接受各项躯体治疗时,治疗期间应同时按躯体治疗护理常规进行护理。

1.病人入院后应测量体温、脉搏(按一般疾病护理常规实施),测温一般用腋表,对不合作者要掌握手不离表的原则。住院期间,如体温升高,应按高热护理常规进行护理。

2.入院3d内留出粪、尿标本送验。每日询问大小便情况,3d无大便者给服通便药或灌肠,12h无小便者向医生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3.服药时除严格查对外,必须熟记病人面貌,防止他人冒领,并检查督促保证服下。施行各种治疗前,应向病人说明,以取得合作与信任。不合作者需两人同去执行,治疗结束后检查用物,勿使遗留病室内。

4.加强对病人生活的管理,按时休息并注意病人的衣着增减及夜间的保暖,以免受凉。经常了解病人的思想情况,及时做好心理护理。住院患者一律不准请假单独外出,集体外出散步或郊游时,应经医师同意,并由专职护理人员组织和带领下进行。

5.除一级护理或接受治疗须卧床休息者外,应鼓励和督促其他患者尽可能参加病区内各项集体活动,并按时作息,不可让其终日卧床,或独处一室,应组织恢复期病人按时参加工娱疗活动,以逐步适应社会生活。

6.住院期间,患者来往信件或其他有关材料,必须经医师许可,才能给患者或寄出。不能交给患者或不能寄出的信件、材料,应存入病案内,留待出院时处理。

7.协助病人料理个人卫生,洗澡更衣、理发、剪指甲、培养病人饭前便后冼手,不能自理者由护理人员协助。

8.饮食方面,除特殊病情外均集体进餐,对躁动、拒食或暴饮暴食者重点观察进食情况,拒食病人经劝说两餐未进食者,可给予鼻饲流质。

9.睡眠方面,精神病患者睡眠不好可导致病情恶化,因而必须密切观察,不能入睡时可酌情给予药物协助,并做好交班记录。病人不得蒙头睡觉,以防发生意外。

10.要经常深入病房巡视,注意病情变化,白班每15-20min,夜班每10-15min应巡视病房1次。巡视时间不能刻板固定,以免患者掌握这个规律,予以可乘之机。尤应严格执行防止意外的安全措施,将观察到的病情,写入交班本及护理记录。

 

友情链接
返回首页 | 律师介绍 | 咨询留言 | 行业新闻
陈刚律师网,南充医疗律师网版权所有 执业证号:15113200910630757 陈刚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696001800  蜀ICP备14022046号  川公网安备 51130202000099号